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教师发展工作,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选派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拟推荐1名教师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三、申请指南

《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

四、培养标准及住宿情况

《2019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 点击进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遴选工作,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确认的推荐人选务必从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为提高录取率,各高校确认的推荐人选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3.资助经费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学费、校内住宿费、交通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4.提交材料

《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2019)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2019)。

5.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7日下班前将提交材料报至教师发展中心(七教7919室),联系电话:85711146。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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