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教师发展工作,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选派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拟推荐1名教师参加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遴选工作,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申报人必须从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218.197.147.24/#/visitor)主页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导师名字后带“*”)。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推荐表》(附件1)和《一览表》(附件2)。《推荐表》可填写三个志愿。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申报人可关注“武汉中心”主页,了解相关信息。

3.推荐人选录取后,所在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将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4.资助经费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学费、校内住宿费、交通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5.提交材料

《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

《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A4纸打印)

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6.请各单位于20235月10日下班前将提交材料报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790098809 邮箱:jsfzzx@ccit.edu.cn


附件: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4.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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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郝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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